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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战胜利前后孙科政治态度的转变— 兼论孙科的“多变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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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1946年政协会议一共召开了9次全体会议,中心议题有5个:A、政府组织;B、施政纲领;C、国民大会;D、宪法草案;E、军事问题。1月15日,会议主席孙科宣布成立分组委员会,计有:政府组织组、施政纲领组、军事组、国民大会组、宪法草案组,各分组委员会的名单由蒋介石指定。

    孙科在政协会议期间的主要活动集中在“政府组织”和“宪法草案”的讨论与修改方面。

    1946年1月14日,政协会议举行第四次大会,讨论政府组织问题。孙科代表国民党在会上提出扩大国民政府方案。孙科方案主张在国民大会未举行之前,先行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,以充实国民政府委员会,其要点为:

    1、国民政府委员就原有名额增加三分之一,即从现有36名国府委员,再增加12名,共为48名。

    2、新增国府委员将由国民政府主席提选任党外人士充任之。

    3、行政院设政务委员若干人,将兼任各部会长官。

    4、国民政府主席有紧急处置权,但应于处置后,报告国民政府委员会。[41]

    对于这份方案,国民党出席政协会议代表王世杰作口头声明予以解释。王世杰声称,此方法表达的国民党的基本理念乃是同时兼顾“法律”与“事实”。即:政府组织形式应适应国内政治发展的变化,使之容纳党外人士;但目前是到宪政的过渡阶段,任何变动都不应动摇法律系统,现有的变化应与未来的宪政制度相衔接。[42]

    对于孙科所提的扩大国民政府案,民盟代表张东荪表示异议。他提出,“光讨论政府组织是不够的!必以先实施保障人民自由法令为条件”,应先把被关押的政治犯放出来。他说,“我是坐过监牢的,饱人不知饿人饥,在监牢中的人是没有一点钟不想早出来,千万不能慢”。民盟代表梁漱溟发言支持张东荪。梁漱溟表示,“如果此事不先做到,我们不愿再讨论其他问题”。[43]

    中共方面也就“人民自由权利”发表重要意见。中共首席代表周恩来表示支持张东荪、梁漱溟的提议,呼吁国民党政府立即释放张学良和杨虎城。周恩来指出,张、杨兵谏,“为民族产生了惊天动地的团结抗战”,“要是张、杨两先生释放了,西北与东北父老乃至全国人民,谁不欢欣,何必不做!”[44]

    对于孙科有关改组国民政府问题的意见,董必武代表中共作出反应。董必武表示,中共的基本态度是在现政府的基础上来改组。第一、中共承认蒋主席的领导;第二、承认国民党是第一大党;第三、不变动政府的各院部会组织机构。但是,中共在改组政府的具体办法方面,持有与国民党不同的意见:

    1、中共认为改组政府应有一个共同纲领,这个纲领应包括人民的自由权利等问题。

    2、中共虽承认国民党为第一大党,在政府职位中应占多数,但根据中共做地方政权工作的经验,最好政府主要职员大党所占地位不要超过三分之一。

    3、国民政府委员人选由蒋介石提交国民党中央执委会通过而任选,如此还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形式。因此,主席提人选时,最好要和政治协商会议协商。

    4、主席紧急处置权将会促使手令制的发展,因此,主席的命令还是要经会议通过,而且要有人副署。   

    5、各院都会改组不应该仅限长官而已,也应包括各院部会改组,使各党派、无党派有广泛机会参与政府。

    6、改组后,国民党的费用不应再由国库开支。[45]

    对于中共方面的诘问,在当天的大会上,国民党方面由张厉生、邵力子、王世杰等作出回答,孙科作为会议的临时主席,主持代表发言的程序,没有表示自己的意见。但是,这个问题一直是政协会议上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。争论的焦点是,国府委员的名额分配,国民党方面坚持占有二分之一的国府委员名额,中共所提出三三制办法,即国民党、各党派、社会贤达各占三分之一。孙科认为,“三三制”的结果,“国民党是绝对少数”,又说“国民党非要过半数,这个问题不能解决”。[46]中共方面在请示了延安后,作出让步,1月25日作出答复,同意国民党在国府委员中的二分之一的名额。[47]

     1946年1月19日,政协会议举行第四次大会,讨论“五五宪草”问题。孙科作为十年前主持宪草制定的当事人的身份,在此次大会上就宪草修改问题阐述国民党的立场,其要点为:

    1、鼓吹“人民有权,政府有能”。孙科重谈十年前的老调,空谈“政府是为人民所产生,官吏是人民的公仆,亦为人民所信任而选出。因此所组织的政府,应该给他相当的权,俾有充分能力执行职,使政治效能充分表现”。孙科就此指责西方议会制政府效能不彰,“不能应付时代需要”。反之,中国政府则因确保政府有能,而比议会民主国家“确有进步”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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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07月20日 21:18 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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